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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2000元!深圳向电子烟实体店砍下全国“第一刀”!

2020-06-03 09:01:58 1400

冰绿豆,醉葡萄,清凉薄荷

新鲜葡萄柚,冷藏西瓜,夏日绿芒

甜蜜桃茶、玫瑰荔枝茶、羊脂甘露

冷冻柠檬茶、香蕉奶昔、旧冰棒 

   在炎热的夏天

有一个杯子很酷吗?

   醒醒,老铁!

你认为这是你点的吗?

这是为了点燃你的香烟!

这些令人垂涎的“味道”

都是有害的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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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前夕


深圳以全国严格的烟草控制而闻名

根据条例向不销售电子烟的实体销售

无情地挥舞着“第一刀”



 


 

一刀2000!

如果你不“忏悔”,下一次将是10,000!


5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田丽,周末购物中心的人群熙熙攘攘。小雨无法抑制每个人外出的热情。他们不知道的是,一场控制烟雾的“车轮战”已经在这里悄然开始...

   深圳市烟草控制办公室发起了一场反对电子烟的特别运动。在田丽这座著名城市的二楼,一个醒目的电子香烟广告牌引起了执法官员的注意:欢迎来到商店免费试用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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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路过的蓝哥显然被“洗脑”了,正在认真听着店里的销售哥哥“洗脑”:


-"电子烟不含所有焦油。这是电子雾化器的结构,与我们在医院吸入的雾化器相同。它的成分是甘油、丙二醇和尼古丁。丙二醇是牙膏和化妆品的常用原料。甘油也经常用于化妆品中。”


“电子烟能算作香烟吗...不仅不算,还能帮你戒烟……”


弟弟说着,当场抽了一支电子烟,眼睛陶醉,嘴里芳香。穿蓝色衣服的哥哥感到兴奋,商店内外充满了愉快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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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随着执法人员和“长枪和短枪”的闯入,幸福戛然而止。


他们的问题一针见血:


"深圳室内公共场所不禁止吸烟吗?"


没想到小哥平静地来了一句:


“你可以抽烟”。

      


看来真是找“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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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版《深圳市控烟条例》已经将“电子烟”列入“黑名单”无论是香烟还是电子烟,室内公共场所绝对禁止吸烟!

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商店,发现了更多的“臭虫”:


几乎没有“禁止吸烟”的迹象!

 

没有迹象表明“吸烟有害健康”!


 △有一块牌子写着“未成年人禁止购买”,但这不是标准

根据《深圳市控烟条例》,所有这些都将受到处罚!


这家号称全国连锁的电子烟旗舰店即将收到全国首笔2000元的罚款。

   率先在内地立法电子烟的深圳,已经“砍掉”了执法的第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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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电子香烟销售点涉嫌违反《烟草控制条例》第13条的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销售有害健康的香烟的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我们已经立案了。


最终认定违法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烟草控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罚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余旭,[粤海研究所副所长/s2/]


此外,在商店公开吸烟的 2吸烟者也被罚款50元。商店经营者也因未能劝阻他吸烟而受到警告并被责令改正。 

   需要澄清的是,《深圳市控烟条例》目前不允许销售电子烟,但要求企业依法张贴标准化控烟标志。


标准是什么?


“标准标识必须首先声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尤其是含有电子烟的香烟。此外,我们还特别添加了含有电子烟的标识。此外,根据要求,必须有举报投诉的电话号码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告。这是一个标准标志。”

 

/S2/]-熊,深圳无烟城市项目技术负责人//]

[[/k0/] 然而,上述“不销售”仅限于实体商店。



 

所有在线销售的电子烟都被禁止!


不仅是电子烟,深圳的法律规定所有的香烟都不能在电子商务和其他在线平台上销售!

《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第16条:

 

禁止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网络向公众销售烟草产品。

 

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利用其平台向公众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留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资料来源:新华社


然而,一些电子烟商家经常通过朋友圈等渠道在“死亡边缘”进行疯狂的探索。

 

特别适合未成年人!


“来吧,兄弟,添加这个微信来确保你在上面。”


在一些电子烟销售点,销售人员会直接显示二维码,让人们添加微信好友来购买电子烟。


 

在这些小企业朋友圈子里,每天都有“满2盒邮资”、“新用户享受:任何一套30元折扣券”和“9张控烟钞票换一个新烟雾弹”等非法广告。


 

而且,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不是成年人,只要你需要,我都敢卖!

 

这种死亡行为不仅违反了《深圳市烟草控制条例》,也违反了国家规定。


烟草制品的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于那些难以确定是否达到成年年龄的人,应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件。不得向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人出售烟草制品。 

 

-《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2019年10月1日)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雾危害的通知》(2019年11月1日)




 

担心!

深圳“学弟”爱上电子烟


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


 

2019年11月,深圳市控烟办公室针对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组织了第一次深圳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学生电子烟吸烟率为2.5%,高于(2.3%)的吸烟率。

 

在吸烟的学生中,先吸烟的比例为75.8%,高于电子烟的24.2%。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当非吸烟学生被问及他们的好朋友是否会接受香烟时,他们对电子烟的接受度是14.7%,远远高于5.8%。

 

“这些数据显示,在深圳,电子烟正越来越多地影响着青少年。全社会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电子烟的控制。”


   

    

去年10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市控烟条例》正式生效,电子烟被列入控烟“黑名单”。去年10月14日,深圳发行了内地第一张个人“电子香烟券”。在南山区科技园附近的公交车站,一名来自广州的小哥因非法吸食电子烟被罚款50元。

 

 

这只是深圳对非法吸烟重罚的“冰山一角”。

 

2017年,深圳在烟草控制和执法方面发起了一场“车轮战”。迄今为止,已采取了115项执法行动。

 

《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早在2014年3月1日就开始实施,从2020年3月31日起持续了六年


深圳共派出执法人员1070617人。


说服吸烟者1273066次,处罚106840次,个人罚款5366400元;


检查各类场所563063个,出具监督意见38457个,发出警告行政处罚场所6690个,对违法场所罚款50次,共计82.45万元。


 

 




-结束-

“如果你喜欢就赞美”[/s2/]




照片:朱洪波

资料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深圳市控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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