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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7家综合医院通过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2020-07-07 18:30:08 810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和《浙江省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9年版)》,浙江省卫生委组织省医院评审委员会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邵逸夫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中国科学院宁波华美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 嘉兴市第二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浙江省台州市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等17家医院为甲级综合医院。



等级是医院医疗质量和能力的重要标志,等级评价是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起点。[/s2/]全省17家医院均顺利通过三级甲等评估,这不仅是医院自身长期技术传承积累和创新的结果,也是近年来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一次运行”改革成果的展示,不断推动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峰值建设。这些医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全省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资料来源:省卫生委员会医疗管理司

编辑: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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