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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各居民小区不得擅自增加新的管控限制措施

2021-01-24 15:00:38 750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23日在石家庄市召开的新冠肺炎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制定管理和保障措施。所有居住区都要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要求进行控制,不得擅自增加新的控制措施,影响人民生活,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情况和相关防疫规定,及时调整各级防控措施。

1月23日,根据专家的评估和论证,根据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的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并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原则,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决定从1月23日起,对石家庄市及各县(市、区)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孟祥红表示,在做好有效管控的同时,石家庄将继续组织各县(市、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人民生活保障工作。

——继续完善市场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完善供应保障协调机制,提高四级联动供应保障体系效率,实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计划,重点解决一批流通企业物流配送困难。确定一批重点供应保障单位和监测对象,建立统计报表和工作台账,确保供应保障信息准确有序。

——千方百计组织日用品供应。我们将积极调配货源,争取山东、云南上游商家的支持,保证全市日用品的市场供应。

——千方百计扩大日用品供应渠道。我们将增加直销网点,充分利用社区微信购物群,努力满足居民快速便捷的供应需求。

——用心解决特殊群体的日常需求。我们将继续积极履行对特殊群体的责任,动员基层干部、社区干部和物业员工关爱弱势群体。收集全市旧住宅区和单户统计数据,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制和四级联合供应机制,落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有保障方案,畅通群众就医、用药渠道。

1月23日零时至12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地确诊肺炎病例2例,均在平山县;本市无新的无症状新冠肺炎肺炎感染病例。截至1月23日12时,全市已报告新冠肺炎本地确诊肺炎病例82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肺炎病例109例。(颜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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