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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纠纷案例思考》读书笔记13

2021-02-26 17:50:14 670

本文由“路飞麻醉频道”授权

“每天,一个麻醉师超负荷工作,就像在暴风雨中拉一根生死线的风筝。我不断提醒自己,累了就要清醒。”

可能有人看过这部剧。麻醉风暴是当今麻醉师的真实写照。

第十三病房吸入麻醉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当了这么多年麻醉师,也许有一天,你会突然改名为“围手术期医生”。真的不知道是享受还是觉得别扭突兀。

然而,没有人能阻挡历史的潮流。麻醉医师应对手术患者的围手术期安全承担更多责任,并在评估和治疗其并发症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现在西京医院和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都建立了麻醉和围手术期内科。似乎麻醉学已经进入了“围手术期医学”。

遗憾的是,目前很多麻醉师还停留在旧的观念和概念上,他们的麻醉工作目标仍然局限于完成手术的最低要求。他们希望手术后尽快移交患者,对围手术期医学没有概念,不了解er as(术后强化康复)、FTS(快速康复手术)等新的医学模式。这也是围手术期并发症和死亡率高的重要原因。以下案例为麻醉后不注意反流误吸死亡纠纷案。

基本事实

张,50岁,男,间歇性发热——十二指肠腺癌

全麻下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麻醉时间总共为7小时30分钟

手术后,他在没有清醒的情况下被推进病房,经过病床后,呼吸急促,血氧饱和度下降,顽固性低氧血症。入院ICU,气管插管后死亡。

诉讼和司法判决

1、一审判决及其主要依据

手术持续时间长,术后呼吸道内容物反胃误吸,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

医院未能及时发现患者呼吸道反流误吸,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抢救时机,造成不可逆肺损伤。

术后7小时补液2500ml可能与酸中毒、低血压有关。

术后3小时血气显示酸中毒,然后血气分析也显示酸中毒。术后仅8小时,给予患者100ml碳酸氢钠,治疗措施不积极。

麻醉记录单发现麻醉时间为7小时,但进入手术室后仅2小时45分钟记录血氧饱和度和呼气末二氧化碳,气管拔管时间不清楚,不符合麻醉记录单的书写标准。

根据法院的决定,医院应该赔偿病人70%的损失。

2.二审判决及其主要依据

医院对张的医疗行为明显不足,与张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补偿率70%

医学思维23341613603053542

有时候为了治愈,

经常缓解,

永远安慰。

-特鲁多·德鲁多博士

1.麻醉是围手术期安全的重要保证

这是典型的围手术期严重并发症引发的医疗纠纷。无论如何,麻醉是罪魁祸首。术中监护、麻醉文件书写规范、术后并发症处理及时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是胃肠外科的主要手术。如此漫长而复杂的剖腹手术必然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创伤。麻醉医师应高度重视,术中尽量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稳定的内环境,使其安全过渡到术后康复阶段。

这种情况下的麻醉师在责任心和规范化上都存在问题。

1.液体管理不足:没有以目标为导向的液体管理,没有仔细估计病人的液体需求。术后7个半小时仅补充2500ml液体,导致严重的液体缺乏和整体血压低。

2.苏醒时期管理不当。当病人不清醒,没有达到拔管指征时,就匆忙拔出气管导管,直接送回病房。下床后出现严重并发症。

3.术后并发症处理不好。陪护麻醉师没有准确判断反流误吸,没有及时清理气道,采取气管插管等积极有效的措施,然后直接转入ICU进行气管插管。

2.围手术期安全和麻醉师的职责

手术的结束离麻醉的重点还很远,麻醉师应该为改善患者的结局承担更多的责任。

麻醉学还应以“提高患者安全性和麻醉质量”为重点,树立和践行“围手术期医学”理念,有效改善手术患者的结局和预后,降低围手术期并发症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麻醉医师的起点不同,培养经验也不同。可以说,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麻醉师、麻醉师、围手术期医生与三代麻醉师并存的时代,甚至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老一辈麻醉师还停留在一针一管的技能上。

作为新一代的麻醉师,我们应该重新定位自己的职业使命:不仅要麻醉和复苏患者,还要在维护患者健康和保护患者医疗安全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3.围手术期医学是麻醉未来的发展方向

围手术期医学是麻醉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未来的麻醉师需要有更全面的素质,不仅要提高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对围手术期医疗体系的整体把握,主动承担起建立和管理围手术期医疗体系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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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麻醉医师来说,从术前访视、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麻醉到术后镇痛和术后随访的每一步,都必须按照医疗常规认真严格地进行处理,同时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丰富麻醉实践经验,这是规避医疗风险或增强耐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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