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2021-03-02 13:00:24 850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疫苗生产流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要实现疫苗从生产到使用最小包装单位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如果发现可能对疫苗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线索,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检查。

为了严格准入疫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设立的疫苗生产企业。新设立的疫苗生产企业除符合疫苗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疫苗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疫苗接种单位的持有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方应当按照国家疫苗电子溯源系统的要求,如实记录疫苗销售、储存(每次交接时是否扫描代码)、运输和使用等信息,实现最小包装单位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溯源。

《征求意见稿》还具体提出,持证人应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收集疫苗安全相关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疫苗产品进行调查评估,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疫苗。

经调查评估,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存在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合理的危险,持有人应当召回疫苗但未召回的,应当责令持有人召回疫苗。

对于各行各业的人来说,他们可以在3月1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他们的意见发送回jianguansanchu@nmpa.gov.cn。(记者赵鹏)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newmap | site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