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6135
申请企业地址: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29-1-501号
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产品暂无技术要求。
贮藏方法:密封防潮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批准日期:2000-02-22
有效期至: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批准变更日期:
变更内容:
备案内容:批准备案日期:2008-07-14,申报单位地址已由鄂州市文星大道49号变更为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29-1-501号,
转让方中文名称:武汉市金海宝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英文名称:
转让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港特一号
受让方:鄂州天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地址: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29-1-501号
转让前批准文号:
批准转让日期:
补发日期: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备注:2004年12月10日批准技术转让,转让方:武汉市金海宝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港特一号,受让方:鄂州天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49号。经2015年3月25日备案,不适宜人群变更为“少年儿童。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变更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