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8498
申请企业地址:陕西咸阳市毕塬西路16号
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产品暂无技术要求。
贮藏方法:室温阴凉干燥处储藏。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
批准日期:2000-02-14
有效期至: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批准变更日期:
变更内容:
备案内容:
转让方中文名称:
转让方英文名称:
转让方地址:
受让方:
受让方地址:
转让前批准文号:
批准转让日期:
补发日期:
注销日期:2006-10-19
注销原因: 卫生部关于撤销“利威牌康立舒胶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6]423号 陕西利威尔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我部监督检查结果,你单位生产“利威牌康立舒胶囊”(生产批号:20041005/200410010)中含有“格列本脲”成分,已经有关单位检验证实。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部对你单位生产的“利威牌康立舒胶囊”进行重新审查。经审查,确认“利威牌康立舒胶囊”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格列本脲”等化学合成药物。我部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撤销“利威牌康立舒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065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