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26237
申请企业地址:武汉市武珞路297号甲门
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产品暂无技术要求。
贮藏方法: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不适宜人群: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批准日期:1999-08-02
有效期至:
注意事项:1、减肥期间少食高脂、高糖食物和酒类;2、月经期间易出现饥饿感,可加食少量高蛋白、低热量食物;3、减肥期间应适量运动,但不宜超负荷运动,要量力而行,有利于减肥;4、减至正常体重后,勿需再食用;5、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批准变更日期:
变更内容:
备案内容:
转让方中文名称:
转让方英文名称:
转让方地址:
受让方:
受让方地址:
转让前批准文号:
批准转让日期:
补发日期: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备注:经2015年3月25日备案,不适宜人群变更为“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变更为“1、减肥期间少食高脂、高糖食物和酒类;2、月经期间易出现饥饿感,可加食少量高蛋白、低热量食物;3、减肥期间应适量运动,但不宜超负荷运动,要量力而行,有利于减肥;4、减至正常体重后,勿需再食用;5、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